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合肥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简称:合肥老年体协。
第二条 本会是由老年人体育爱好者、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老年人体育社会团体,是合肥市体育总会的单位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育法》以及国家的政策和法规;联系、团结老年人体育爱好者和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体育运动,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第四条本会接受合肥市体育总会、合肥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本会会址设在合肥市阜阳路富康大厦A座九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和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普及老年人健康知识,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全市老年体育工作的开展;
(三)举办全市性老年人体育健身综合运动会及各项老年人体育展示比赛,开展省内、区域和全国间老年人体育运动的交流比赛;
(四)举办各项健身活动推广培训班,不断扩大老年体育骨干队伍,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更多的选择;
(五)对全市老年人体育运动的发展和改革提出建议,促进老年人体育协会向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
(六)总结交流经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评比表彰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