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合肥市老年人首届广场舞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合肥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
地点:合肥新七中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老年体协
五、竞赛项目:
国家体育总局和文化部联合推广的十二套广场健身操(舞)中的《中国美》健身操舞。
六、参加办法:
各县(市)、区老年体协为报名单位,每单位限报1支队伍,可报运动员18—20人(男女不限),领队1人,教练员1人。
七、运动员资格:
1、年龄:女运动员年满50周岁以上(1966年12月底前出生),男运动员年满55周岁以上(1961年12月底前出生)。
2、参赛运动员应代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参赛。
3、运动员应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活动,健康状况由各县(市)区老年体协负责把关。
八、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广场操(舞)》竞赛规则;
2、评分因素包括技术的正确性、幅度与力度、操与舞的表现力、完成整套的一致性及进退场的精神状态等;
3、采取百分制,裁判现场评分方式;
4、动作和音乐按规定执行,表演队形可自行变换,不少于6次。
5、各参赛队伍服装统一
6、赛前领队会上抽签决定比赛的出场顺序。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设优胜奖50%,优秀奖50%,分别给予奖励。
十、报名日期及有关事项:
1、各县(市)区老年体协2016年11月16日下午五时前必须将报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老年体协(富康大厦A区9楼),同时报送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概不受理。
2、电子报名表直接发送至邮箱:619420030@qq.com
联系电话:62632016 联系人:郭思梅
3、定于2016年11月23日上午9时在市老体协会议室召开领队会,不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关于举办合肥市2016年老年人首届广场舞比赛的通知及相关附件